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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邦恒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邦泰揽境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局部调整方案批前公示|PG电子-官方网站
南宁邦恒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邦泰揽境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局部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5-10-18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批前公示  南宁邦恒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邦泰揽境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局部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7 08:16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南宁邦恒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邦泰揽境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局部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我局于2025年2月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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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邦恒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邦泰揽境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局部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7 08:16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南宁邦恒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邦泰揽境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局部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我局于2025年2月核发邦泰揽境项目1号楼、2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S1号楼、S2号楼、S3号楼、S4号楼、P1号楼、一期地下室、二期地下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项目在建设中,尚未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尚未交付使用。现南宁邦恒置业有限公司提出,现因该司通过“以大带小”零星用地协议出让获取项目南侧2666.76平方米零星地块,取得零星地块后和大地块作为整体开发,因此申请对已批复的总平面图和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3.配套用房位置由原方案右下角调整到左下角,此位置与地铁站更近,更方便后期使用。

  1. 3号楼由19层调整为26层,建筑高度由57.60m调整为78.6m;5号楼由19层调整为26层,建筑高度由57.60m调整为78.6m;6号楼由17层调整为23层,建筑高度由51.60m调整为69.60m。

  2.对地下室二期范围调整,面积由原来的10459.38㎡调整为12300.25㎡;二期机动车位数量由原来的226辆调整为297辆、非机动车位数量由原来的642辆调整为686辆。

  1.项目原用地面积为31942.89㎡,获取项目南侧2666.76㎡零星地块后,将零星地块与大地块作为整体开发,用地面积调整为34609.65㎡。

  3、主要配套用房调整。物业管理用房由S2号楼调整至S1号楼,面积调整为275.12㎡,增加20.64㎡;婴幼儿照护场地由S1号楼调整至S4号楼,面积调整为200.88㎡,增加16.22㎡;调整后社区管理用房90.88㎡,增加10.5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407.67㎡,增加107.61㎡,党群服务中心409.70㎡,增加109.64㎡,社区警卫室50.77㎡,增加0.65㎡,以上配套均由P1号楼调整至S4号楼。

  同时,将从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建设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 月27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邮寄或直送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邮寄或直送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6楼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530000,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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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邦恒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邦泰揽境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局部调整方案批前公示(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南宁邦恒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邦泰揽境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局部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我局于2025年2月核发邦泰揽境项目1号楼、2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S1号楼、S2号楼、S3号楼、S4号楼、P1号楼、一期地下室、二期地下室PG电子模拟器 PG电子网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项目在建设中,尚未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尚未交付使用。现南宁邦恒置业有限公司提出,现因该司通过“以大带小”零星用地协议出让获取项目南侧2666.76平方米零星地块,取得零星地块后和大地块作为整体开发,因此申请对已批复的总平面图和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3.配套用房位置由原方案右下角调整到左下角,此位置与地铁站更近,更方便后期使用。

  1. 3号楼由19层调整为26层,建筑高度由57.60m调整为78.6m;5号楼由19层调整为26层,建筑高度由57.60m调整为78.6m;6号楼由17层调整为23层,建筑高度由51.60m调整为69.60m。

  2.对地下室二期范围调整,面积由原来的10459.38㎡调整为12300.25㎡;二期机动车位数量由原来的226辆调整为297辆、非机动车位数量由原来的642辆调整为686辆。

  1.项目原用地面积为31942.89㎡,获取项目南侧2666.76㎡零星地块后,将零星地块与大地块作为整体开发,用地面积调整为34609.65㎡。

  3、主要配套用房调整。物业管理用房由S2号楼调整至S1号楼,面积调整为275.12㎡,增加20.64㎡;婴幼儿照护场地由S1号楼调整至S4号楼,面积调整为200.88㎡,增加16.22㎡;调整后社区管理用房90.88㎡,增加10.5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407.67㎡,增加107.61㎡,党群服务中心409.70㎡,增加109.64㎡,社区警卫室50.77㎡,增加0.65㎡,以上配套均由P1号楼调整至S4号楼。

  同时,将从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建设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 月27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邮寄或直送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邮寄或直送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6楼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530000,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PG电子 PG平台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