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活动征集的公益广告是指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广告,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作品应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创作,曾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户外PG电子 PG平台媒介、互联网平台等媒介公开发布,或省级以上公益广告比赛获奖作品。报送作品应与公开发布作品或获奖作品版本一致,并提供佐证材料(如公开发布的媒介截图、获奖证书等)。
(二)作品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制作优良,突出思想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合公众传播使用。
(三)作品应当具有完整、合法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名称权等权利。
(五)作品一经报送即同意授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同意授权公众免费下载和公益使用。
可以在任何媒介投放的平面公益广告,作品格式为JPG、PNG等,不得低于300dpi,CMYK 色彩模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B。两幅以上(不超过3幅)视为系列,系列作品请按逻辑顺序排序。
作品应为单条形式(系列作品分别计算),时长不超过2 分钟,格式为 MP4,H.264 编码,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
作品格式为MP3 或 WMA,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
(一)请将每部作品以及作品清单(附件PG电子模拟器 PG电子网站2)、作者或版权方作品承诺书(附件1)一并压缩打包,于6月3日前发送至邮箱。如作品数量较多不适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请用光盘现场报送或邮寄,报送(邮寄)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弘文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科,邮寄请备注:“公益广告征集”字样。
(二)列明信息。邮件名称须标明“单位名称+作品类别及数量”(如XX广告公司+平面类3件+视频类3件+音频类5件)。每部作品和作品承诺书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打包,文件夹名称请标明“创作单位+作品类别+作品名称”(如某电视台+视频类+作品名称)。
(一)PG电子 PG平台作品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6月3日止,期满不再接收。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符合要求的征集作品进行推荐报送。
(二)市场监管总局将通过中央级媒体、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和“市说新语”新媒体平台等途径宣传展示入选优秀作品,并以适当方式对作者、创作单位和推荐单位进行鼓励。